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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障幼兒教育支援服務

申請資格

只要幼兒被註冊眼科醫生或視光師評定有視力障礙,就合符資格申請本服務。如有疑問,可與我們聯絡。

 

申請辦法

  • 自行申請:
    家長可直接聯絡本服務職員申請,以安排面見及評估,並訂定所需的支援

  • 轉介:
    幼兒可由醫生、特殊幼兒服務單位或醫務社工轉介至本服務

 

服務收費

按個別家庭收入而釐定

 

退出/終止服務

以下為一般服務終止的情況:

  • 幼兒入讀小一或心光幼兒中心

  • 經評估後幼兒之視障已無礙於未來學習需要

家長亦可自行退出服務。若確定退出/終止服務,家長須填寫退出服務表格,以作實有關安排